广州学生或将有校车补贴 优秀校车驾驶员可积分入户

2017-09-28 08:56:29

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昨日审议通过《广州市实施〈校车安全管理条例〉办法》(下称《办法》),广州将建立校车动态信息监管平台,实现校车使用许可审批、运行监督、数据共享等功能,对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校车服务补贴,优秀校车驾驶员可享受积分入户优待政策,同时原则上禁止校车跨区行驶,一年内违法3次以上将减少学校招生名额20%。

原则上禁止校车跨区行驶

广州市于2014年9月1日出台了《广州市实施〈校车安全管理条例〉办法(试行)》。随着学校特别是民办学校数量增加,校车使用需求量逐年上升,全市校车保有量也大幅增长。为此,对该办法在管理主体、管理机制、管理手段和管理内容等方面作了修订。

在校车运行管理上,《办法》支持城市公共交通企业成立校车公司,提供校车服务。原有的“校车使用许可系统”也将升级为“校车动态信息监管平台”,在该平台上实现校车使用许可审批、运行监督、数据共享等功能。

同时,《办法》提出原则上禁止校车跨区行驶。广州市政府政研室相关负责人表示,原则上禁止校车跨区行驶,符合《义务教育法》的要求,也与《校车安全管理条例》的立法意图一致,能够缩短校车行驶路程,降低安全风险,也是遏制当下一些学校以校车保障为噱头,跨市跨区招生导致校车野蛮生长、安全压力剧增的有力措施。

关于已经审批的跨区行驶校车的路线问题,将保留至下一次申请变更校车使用许可为止,在此之前可以按原审批规定线路行驶。

校车违法将影响学校招生名额

在校车安全方面,《办法》提出将对现有校车车载监控系统进行升级改造,使其具备对校车机械性能、电气性能、行驶路线、行驶速度、乘车人员信息等实行全方位实时监控。《办法》同时提出对存在安全隐患不按时整改或一年内使用的校车有3次/辆以上违法行为的民办学校,将直接判定年检不及格、减少招生名额20%、停止当年的民办学校资助;对公办学校,将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给予通报批评,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,对使用这些校车的学校、校车所有人法定代表人纳入诚信记录。

《办法》也加大了对校车驾驶人违法违规的惩罚力度。同时,为了吸引优秀驾驶员,《办法》提出驾驶校车达到一定里程或工作时限的优秀校车驾驶员,可以享受广州市积分入户优待政策。

《办法》对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,除自愿放弃就近入学的以外,确实难以保障就近入学,并且公共交通不能满足学生上下学需要而使用校车服务的,要求区政府给予补贴。同时广州市政府对提供优质服务的校车服务提供者也将给予奖励,并按国家政策在税收、路桥车辆通行费、保险费率等方面落实优惠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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