假货太可恨,维权怕麻烦?

2016-03-16 08:56:18

2015年广东省消费投诉性质比例图 

小额诉讼走绿色通道 只要证据足维权成本可降低

“假货太可恨了!但想到打官司这么麻烦,还是自认倒霉吧。”谈起打官司维权,不少普通消费者都害怕耗时耗力。于是,“职业打假人” 成了在法院的消费者维权主力。记者昨天了解到,广东高院近年加大了消费者在“网络购物”、“培训行业”等领域的保护,大多数消费纠纷可通过小额诉讼绿色通道维权,只要保存好证据,小官司未必成“大麻烦”。

司法统计表明,2015年广东法院消费者维权案件数量呈上升态势,涉案金额从数百元到上百万元,其中绝大多数在5000元以下。合同纠纷案件中,商品买卖类案件数量最多,因产品质量引发的纠纷位居榜首,涉及产品包括食品、药品、保健品、化妆品、生活用品、服装、首饰、电子产品、建材、汽车等。除了传统消费领域,还有网络购物引发的纠纷、预付式消费纠纷等新类型案件。

2014年3月15日至今,海珠区法院共受理消费者提起的维权诉讼402件,其中因网购而提起的诉讼80件。维权消费者多为“职业打假人”。为达到利益最大化,打假者往往选择同时购买多份不合格商品进行诉讼,有人甚至发动亲朋好友购买后维权。涉案产品主要为食品和保健品。根据《食品安全法》的规定,消费者对生产或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可10倍索赔,因此,80%以上的“职业打假人”主要针对过期、产品标识、有关成分、虚假宣传等问题食品或保健品提起诉讼。

网购案怕告不赢?法院坚持对消费者有利的管辖原则

广东法院进一步对“网络购物消费”、“培训行业消费”、“食品药品消费”等领域做了积极探索:在远程购物案件中,坚持对消费者有利的管辖适用原则,如认定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,则消费者可在收货地法院提起诉讼;针对少数培训机构存在提前解约导致退费难,而培训合同往往对提前解约、退费等内容作出不利于消费者的约定的情况。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,对于排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格式条款尽量依法作出无效认定;在食品、药品类诉讼中,对于认定不符合安全标准或存在质量问题的,消费者向生产者、消费者主张惩罚性赔偿的,广东法院依法予以支持。

小额案怕太麻烦?事实清楚争议不大可缩短诉讼周期

广东高院在加大审理力度的同时,提出了多套纠纷解决机制。在全省法院设立了小额诉讼立案窗口,推动建立小额诉讼维权绿色通道。对于案件事实清楚、双方确实争议不大,且标的额符合广东省上一年度城镇年平均工资30%以下的消费者维权案件,坚持以适用小额诉讼为主、程序转换为例外的原则,对已立案排期的小额案件速转、速送,为消费者缩短诉讼周期、降低维权成本。

商品和服务大类投诉前三位

家用电子电器类投诉29195件

占总投诉量25.62%

互联网服务类22564件

占总投诉量19.80%

生活、社会服务类投诉9639件

占总投诉量8.46%

以上三项占总投诉量53.88%

广州日报



 

【转载请注明转自南沙招聘网http://www.nsjob168.com

在线咨询
企业招聘热线
1801199280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