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沙区龙穴街招聘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社工人员公告

2013-05-28 09:29:02

 一、招聘对象

  龙穴街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社工人员1名。

  二、招聘条件

  (一)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,遵纪守法,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。

  (二)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、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、往届毕业生。

  (三)热爱社会工作,具有吃苦耐劳精神和一定组织协调能力。

  (四)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,身体健康。

  (五)男女不限,需持有社工服务资质的专职人员。具有社工服务资质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中任意一项:

  1、持有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等级证书;

  2、持有广州市社会工作员登记管理证书;

  3、有在高等院校从事社会工作、社会学、社区管理与服务、心理学类、教育学、特殊教育、康复学等专业教学经验;

  4、具有社会工作、社会学、社区管理与服务、心理学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证书;

  5、接受过社会工作培训且从事社会服务工作5年以上的相关证明文件;

  6、其他具有社会工作专业人员条件证明文件。

  三、招聘程序

  本次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。即向社会公布招聘职位和所需资格条件,由报考者按岗位志愿报名,经面试、体检合格后,择优录用。

  (一)公告

  定于2013年5月17日起公开招聘信息。

  (二)报名时间和地点

  报考人员通过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考。

  报名时间:2013年5月21日至5月22日上午9:30至下午16:00

  报名地点:南沙区龙穴街海港大道口岸大厦12楼

  报名联系电话:34662616;联系人:黄先生

  (三)资格审查

  进入面试人员必须进行资格审查。所有报考人员请于报名当天需携带本人户口簿、身份证、毕业证、学位证、社工服务资质的证明材料、计划生育证明、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及复印件,以及近期免冠小1寸彩色照片1张进行审查,原件审核后当场退还。

  (四)面试

 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与应聘职位的匹配情况,包括口头表达能力、掌握相关专业知识的情况及判断、分析能力等。

  (五)体检

  根据成绩高低顺序,按拟招聘人数1: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。参照南沙区机关雇员录用的体检标准,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,体检费用由个人负责。

  (六)聘用及待遇

  工资福利待遇按街道工作人员报酬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。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,正式聘用;经考核不能胜任招聘岗位职责的,解除聘用关系。

  五、有关要求

  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,按照公开、公平、公正和择优录用的原则,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,接受社会和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。严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和有关规定,做好命题、考试等环节的保密工作。

  本方案未尽事宜,按相关政策处理。本方案由负责本次招聘工作的龙穴街招聘办公室负责解释。

  龙穴街道办事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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