租车开滴滴结果入不敷出 解除合同需赔违约金

2016-09-21 09:14:45

“月入过万、有营运资格证、保证优先派单……”滴滴快车司机郭先生称,以上是某租车公司给其开出的“租车开滴滴”条件,代价是签订“以租代购”条款,三年每月缴超过3000元的各种费用。不过,不少以这种形式加入滴滴的司机都表示已经到了入不敷出的地步,纷纷要求终止合同,“退车,再也不干了”。

  在广州,以这种形式参与网约车运营的人群不在少数,他们的生存状态值得关注。


  “无法从事业务,还得每月白交钱”

  昨日在奥体中心滴滴车主之家,20余名参加“以租代购”不足一年的滴滴司机,纷纷向记者表达了想要终止合同的诉求。一个月前,郭先生通过奥体滴滴车主之家以租代购中介介绍,到捷众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签订租车协议。“当时他们向我承诺,可以月入过万,还有营运资格证(广州市传统巡游出租车营运资格证),并能保证优先派单。”郭先生说。

  现实却事与愿违:交纳了部分款项后,郭先生如期领到了车,但在注册滴滴快车司机时,却遭遇了对方所说的“新政出台”,即驾龄未到三年不能注册的尴尬,结果,郭先生目前仍然需要交纳每月的各种费用,但却无法从事滴滴快车业务,相当于一分钱不挣还要白交钱。郭先生称,昨日是第三次登门要求公司解决,前两次公司均没有答复。

  滴滴司机赵先生和李先生也证实了郭先生的说法,不少滴滴司机表示,是听信了广告宣传称“月入过万”,但自己又无法负担一部新车,所以选择这种方式加入网约车运营。但实际上,“月入过万、营运资格证、优先派单”等他们均没有享受到。

  有司机称,运营三个月,亏损超1万

  记者见到,在李先生出具的合同中,捷众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出租给李先生的车型,为一台东风日产1.6L排量轩逸,合同中注明售价为109800元,出售给李先生的价格为80800元,租期三年,三年后车辆归李先生所有,在这之前,行驶证所有人为某公司的名称。在需要交纳款项中,每月包括车辆本金、租车服务费、信息服务费三项。车辆本金每月递增,第一个月为1722.9元,到第九个月递增至1867.14元,租车服务费和信息服务费每月一致,分别为527.2元及950元,如此一来,李先生每月需要缴纳费用已经超过3000元,到第二年和第三年时,将突破四千元。

  而基于各种原因,这些滴滴司机每天的流水(指包含所有成本的总收入),平均只有200余元,滴滴司机赵先生从事运营三个月以上,每天工作12到16个小时,这是他根据自己的收入计算的平均收入。

  杨司机出具了一份9月18日的运营流水账,显示当天他只接到了10单,总流水272元。照此计算,一位参加以租代购滴滴运营形式的师傅,月均收入约为六七千元,扣除交纳费用后,剩下不足三千元,还要扣除油费、车辆损耗及人工成本,基本上入不敷出。赵先生自称,自己加入滴滴三个月来,每个月都在亏损,至今已经亏了超过一万元。李先生表示,自己是离异家庭,孩子正在上初三,老母亲又有病,只想快些结束合同,终止运营,改行做其他营生。

  租车公司回应: 解除合同需交违约金

  这些滴滴司机表示,此前已经反映过两次,但并未得到妥善的答复。昨日,一名杨姓车主拨通自称捷众公司一位主管的电话,再次提出终止合同的要求。电话中,对方矢口否认曾经承诺过“月入过万、营运资格证、优先派单”,至于每个月交纳的费用,对方称“我们是十几万元的全款买车,收取服务费很正常”。


  杨姓车主就买车时所交的5500元“订车款”为何不能顶替车款,对方表示“合同里有写清楚的”。杨先生表示,希望能够登门面谈,但遭对方拒绝。杨先生最终提出,希望终止合同。主管答复:“您把车开过来,带着钱过来吧。”亦即终止合同可以,但需要按照违约处理。有车主表示,此前该公司也曾答复,终止合同需交纳一个月的费用作为违约金。

  但杨先生等在内的车主均表示拒绝这一要求,对方表示,只有“走法律途径”解决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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